諸傑 - 维基百科,自由的百科全书

諸傑(?年—?年),字子輿南直隶松江府上海縣人,民籍。

生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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弘治十七年(1504年)甲子科應天府鄉試舉人[1],嘉靖五年(1526年)丙戌科第二甲第六十六名進士[2][3]。授刑部主事,历升郎中,十一年十月以事贬广东高明县典史[4],起国子监学录,升南京兵部主事,二十二年三月改任尚宝司司丞,升本司少卿[5]

参考资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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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^ 《松江府志·卷四十五·选举表》:(弘治)十七年甲子科解元睢紘中式一百三十五名:諸傑子輿永樂壬午英曾孫見進士上海人
  2. ^ (明)张朝瑞. 《皇明贡举考》卷五. 《续修四库全书》史部第828册. 
  3. ^ 鲁小俊,江俊伟著. 贡举志五种 上. 武汉:武汉大学出版社. 2009. ISBN 978-7-307-07043-1. 
  4. ^ 《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四十三》:嘉靖十一年十月,提督北直隶学校御史胡明善以擅取禁塘大石立碑,为内官昝文鉴所讦下狱,令法司拟罪,明善上书诉辩。 上怒,夺刑部尚书王时中等俸半年,谪郎中诸杰为边方杂职,责法司速谳其狱,黜明善为民,已,乃补杰为广东高明县典。
  5. ^ 《松江府志》:諸傑刑部主事建言謫典史起国子监学录历官尚宝司少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