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鳳翔 (萬曆辛丑進士) - 维基百科,自由的百科全书

張鳳翔(1577年6月24日—1657年),字稚羽、毓德[1],號元蓬,山東東昌府堂邑縣(今山東省聊城縣),明末清初政治人物、同進士出身。

生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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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曆二十五年(1597年)丁酉科山東鄉試第十四名舉人,萬曆二十九年(1601年),登辛丑科進士,授直隸廣平府推官,升吏部稽勋司主事,萬曆三十五年,任文選司主事[2]。萬曆四十年,升任驗封司員外[2]、文選司郎中[3]。泰昌元年,改任南京太常寺少卿[3]。天啟元年,任北太常寺少卿[4]。天啟二年三月,任右僉都御史[5]、巡撫保定等地[5],此後叙平妖靖乱功,加升右副都御史[6]。天啟三年十月,加升兵部左侍郎[7],孙翕之荫锦衣卫百户,十一月刑部左侍郎乔允升升任尚书,张凤翔被命回部管事。丁忧归。天啟五年正月起补原官,寻署部事,六月引疾求去,允之,寻为御史田景新陈朝辅疏参为门户传头,东林帮手,被令冠带闲住并削荫子[8]。崇禎元年,起为吏部左侍郎[9],次年升工部尚書[10],时清军入关,京师戒严,以都城悬帘狭薄,崇祯帝大怒,二年十一月与兵部尚书王洽同被入狱,谪戍陕西。四年四月,上念旱,释前工部尚书张凤翔、左副都御史易应昌、御史李长春、给事中杜齐芳、都督李如桢

明亡后歸順清朝,順治三年,起用為戶部右侍郎[11],请减山东加饷八十三万。順治五年,改吏部左侍郎[9],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,请设三省总督,用张存仁平诸土寇。順治八年,升任工部尚書[10],同年加太子太保[10]。十年正月以年老致仕。顺治十四年卒,年八十一。十五年三月赐祭葬如例。

家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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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張道情,字和夫,孝弟力田,好行其德,歲祲捐粟賑貸,立義塾,施棺構,聞義塚,凡力所任,無不周舉。鄰人受誣坐大辟,賣宅營救。道情初受其券,事解復還之,不責直。里有鬪訟,片言立散,人呼為張父云云。以子鳳翔封文林郎廣平府推官,累贈資政大夫工部尚書。

张凤翼,字異羽,天啓五年进士,官延绥巡抚。

孫張希之,字静者,荫生。曾孙张琰圭,字公琬,以曾祖凤翔荫官山西绛州知州,历官至兵部职方司郎中。曾孙张洗易,字六虚,壬子副榜贡生,以荫官广东乳源知县。

参考文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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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^ 《萬曆二十九年辛丑科進士登科錄》:張鳳翔 貫山東東昌府堂邑縣民籍,縣學附學生,治《春秋》,字毓德,行一,年二十五,六月初九日生。曾祖達,祖瑾,父道情 儒官,嫡母馮氏,繼母吳氏,生母趙氏,具慶下,兄棟、材,弟鳳翼,娶丘氏。山東鄉試第十四名,會試第七十名。
  2. ^ 2.0 2.1 神宗實錄 ,491卷
  3. ^ 3.0 3.1 光宗實錄 ,6卷
  4. ^ 熹宗實錄 ,9卷
  5. ^ 5.0 5.1 熹宗實錄 ,20卷
  6. ^ 熹宗實錄 ,29卷
  7. ^ 熹宗實錄 ,40卷
  8. ^ 熹宗實錄 ,60卷
  9. ^ 9.0 9.1 崇禎長編 ,8卷
  10. ^ 10.0 10.1 10.2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,118180號
  11. ^ 世祖章皇帝實錄 ,26卷
官衔
前任:
王洽
明朝工部尚書
1629年
繼任:
南居益
前任:
謝啓光
清朝工部尚書
1651年-1653年
繼任:
劉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