馮偉 - 维基百科,自由的百科全书

馮偉
大明江西湖東道副使
籍貫浙江湖州府長興縣
字號字晉卿,號宗魯
出生生年不詳
逝世卒年不詳
親屬(孫)馮美玉
出身
  • 萬曆二十三年(1595年)乙未科同進士出身

馮偉(16世紀—17世紀),晉卿宗魯浙江湖州府長興縣[1]明朝政治人物。

生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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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曆二十二年(1594年)甲午科順天鄉試第二名舉人[2][3],次年(1595年)聯捷進士,獲授大理寺評事,執法公正不避權貴,轉為刑部主事,多次平反冤獄。外任河間知府,任內曾捐出俸祿賑災和開墾荒地,府內居民為其建立專祠,又拒絕閹黨暗中支持。歷任嶺表道、東萊道,升江西湖東道副使,在各地都有善政,不久致仕回鄉,卒祀鄉賢祠[1]

引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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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^ 1.0 1.1 同治《長興縣志·卷二十三上·人物》:馮偉,字晉卿,號宗魯,萬厯二十三年進士。授大理寺評事,執法不避權貴,轉刑部主事,多所平反。出為河間知府,捐俸賑饑墾荒成熟,一郡賴之,立專祠;時閹寺有欲為之奧援,峻拒之。調嶺表,改東萊,擢江右湖東道副使,所至黜墨吏、抗權奸、除耗羨,皆有善政,尋致仕歸,敦宗睦族,增廣義田,祀鄉賢。 胡、府志
  2. ^ 《萬曆二十三年乙未科進士同年序齒錄》
  3. ^ 同治《長興縣志·卷二十·選舉》:萬厯…… 二十二年甲午科。 …… 馮偉 〔譚志〕云順天中式,進士。

參考文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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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同治《長興縣志》·卷二十·選舉
  • 同治《長興縣志》·卷二十三上·人物
官衔
前任:
葉煒
明朝直隸河間府知府
萬曆年間-1606年
繼任:
李維翰